产品展示
医用抗鼻腔过敏凝胶
【产品名称】医用抗鼻腔过敏凝胶
【型号、规格】II型、30g
【结构及组成】产品由卡波姆、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海藻酸钠、甘油、丙二醇、苯氧乙醇、三乙醇胺、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和纯化水组成,包装材质为聚乙烯软管或铝塑管、聚乙烯塑料瓶、铝罐。
【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过敏性鼻炎患者、过敏性哮喘患者,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
物质进入鼻腔,缓解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引发的过敏性反应,并可改善鼻腔干燥症状。
【性能指标】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10μg/g;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cfu
/g,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
【用法用量】
1.使用前,将鼻腔清洗干净。
2.头稍往后仰,将喷嘴置于鼻孔,轻按喷雾泵,使凝胶喷出。
3.每次每侧鼻孔4-8喷,3-4次/日。每瓶在启用后最多4周之内用完。
4.在症状出现之前使用。如晨间易出现症状,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临睡前使用;如去学校,办公室,卧室,汽
车驾驶室,有地毯的房间易出现症状的地方,在症状出现之前使用。
5.既可单独使用,也可配合其他药物、鼻部制剂一起使用。
【禁忌症】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鼻腔黏膜出血及严重破损者禁用。3.有急性化脓性鼻窦炎者禁用。
【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1.本品为外用,请勿内服。
2.儿童使用须在医生指导下和家长监护下使用。
3.本品和其他治疗方法联合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鼻腔内有开放性伤口时,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包装破损,禁止使用,请在有效期内使用。
【贮藏】常温保存。
【有效期】三年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包装盒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湘械注准20252140269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湘械注准20252140269
【生产许可证编号】湘药监械生产许20210021号
【售后服务单位】湖南巴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生产企业】湖南巴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与明旺路交叉口巨龙工业园H-3栋3、4单元
【生产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与明旺路交叉口巨龙工业园H3栋3、4单元
【联系电话】0739-2733888
【传真】0739-2733888
【邮编】422800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5年11月18日